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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 与差佬斗嘴

    第2章与差佬斗嘴(第1/2页)


    赵鑫捏着那二十块港币,从二手衣铺走出来时,太阳已经爬得老高。


    热辣辣地照在九龙逼仄的街道上。


    空气里弥漫着鱼腥味、熟食摊的油腻和隐约的咸湿海风。


    ——这就是1975年香港的夏天,热烈而粗粝,像一锅煮过头的艇仔粥。


    他先花了两块钱,在街边找了个剃头摊。


    老师傅的推子嗡嗡作响,手法粗犷得仿佛在给绵羊脱毛。


    碎头发簌簌掉进脖领里,刺痒得要命。


    赵鑫僵着身子不敢动,只觉得那推子,随时可能连头皮一起推走。


    “忍着点,小伙子,”


    老师傅操着带浓重口音的普通话,“这推子跟我十几年了,有感情。去年它卡住的时候,我还给它上了点菜油。”


    赵鑫紧张地吞了吞口水。


    菜油?


    那是炒菜用的吧?


    大约一刻钟后,推子声终于停了。


    老师傅用一把秃了毛的刷子,扫了扫他颈后的碎发。


    又递过来一面,边缘剥落的水银镜。


    赵鑫接过来一看。


    ——镜子里的自己,终于不像逃兵了。


    虽然头发短得像个刚刑满释放的,但好歹整齐。


    就是有点像电影里的少年犯。


    “小伙子,第一次来香港?”


    老师傅一边收拾工具一边问。


    “是的。”


    “记住三件事。”


    老师傅伸出三根手指,每说一件就按下一根,表情严肃得像在传授武林秘籍。


    “第一,走路靠右;第二,见到警察要叫阿sir;第三——”


    他压低声音,凑近了些。


    赵鑫能闻到他嘴里的腥臭味。


    “千万别信那些‘日赚千元’的小广告。上周有个傻小子去了,现在还在码头扛包,工钱没拿到,倒贴了三顿盒饭。”


    赵鑫郑重地点头,从裤兜里掏出三块钱,递给老师傅。


    ——多给了一块当小费。


    主要是感谢对方,没把他头发剃成地中海。


    揣着剩下的十五块,他朝九龙警署走去。


    二十岁的身体确实轻快,他原地蹦了两下。


    感觉自己能跳起来,摸到路边的招牌。


    这感觉陌生又新奇。


    ——前世他四十岁时,弯腰系鞋带都得先做三分钟心理建设。


    1975年的九龙警署,跟电视剧里演的差不多,但又不太一样。


    灰扑扑的三层楼房,门口挂着蓝底白字的牌子。


    “警”字还掉了一半,远远看去像“敬署”。


    几个穿短袖制服的警察,靠在门边抽烟。


    烟雾在烈日下,懒洋洋地升腾。


    他们看见赵鑫走过来,眼神漫不经心地扫过。


    像是在菜市场挑拣猪肉,估量着这“北仔”能榨出几两油。


    “干什么的?”


    一个年轻警察拦住他,语气不耐烦得像刚被女朋友甩了。


    “阿sir,我想办身份证。”


    赵鑫用他那不太流利的普通话说道,努力让自己,听起来像个纯良少年。


    ——虽然他现在这发型,说自己是良民估计没人信。


    警察笑了,露出被烟熏黄的牙:“又是游水过来的?进去吧,找陈叔——”


    他朝里面努努嘴,压低声音,“今天他痔疮犯了,你自求多福。”


    赵鑫一愣。


    这种情报,也是可以随便透露的吗?


    警署里面,比庙街夜市还吵。


    老式吊扇在天花板上,吱呀吱呀转着。


    扇叶积了厚厚一层灰,吹出来的风都是热的,还带着股霉味。


    长椅上坐着各色人等:


    抱孩子的妇人,低声哄着哭闹的婴儿,衣服破旧的老伯蜷在角落打盹。


    几个眼神飘忽的青年,坐在另一端,互相递着眼色。


    ——那眼神赵鑫熟,前世他在公交车上见过,是扒手在找目标。


    墙上贴着通缉令,照片都是黑白的,最高的赏金才五百块。


    赵鑫瞥了一眼,心里盘算:


    五百块在香港能干嘛?


    买套好点的西装都不够。


    这赏金定得也太没诚意了,难怪抓不到人。


    办事窗口,排着七八个人的队,移动速度堪比蜗牛赛跑。


    轮到赵鑫的时候,柜台后面坐着个五十来岁的老警察。


    制服扣子没扣全,露出里面的白色汗衫,汗渍在腋下晕开深色的圈,形状像幅抽象画。


    他正端着个搪瓷杯喝茶,杯子上“香港皇家警察”几个红字。


    都快褪没了,只剩“香皇察”三个字,顽强地坚守阵地。


    “姓名。”


    声音像是从鼻子里哼出来的,眼睛都没抬。


    “赵鑫。”


    “几岁?”


    “二十。”


    “哪里来的?”


    “广东惠阳。”


    老警察。


    ——赵鑫瞥见他胸牌上写着“陈”。


    ——这才抬眼看了看他,目光在那张过分年轻的脸上停了停。


    又扫了扫他那少年犯发型:“游水还是走路过来的?”


    “游水。”


    赵鑫老实回答。


    陈警察嗤笑一声,从抽屉里抽出张表格。


    “啪”地拍在柜台上,动作大得把茶杯都震得跳了跳。


    表格抬头,是“香港身份证申请登记表”。


    字印得密密麻麻,跟蚂蚁窝似的,赵鑫怀疑要是近视眼根本看不清。


    “填表。识不识字啊,小子?”


    他把最后两个字说得特别重,拖长了音调,像是怀疑赵鑫,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。


    “识。”


    赵鑫拿起旁边的钢笔。


    ——塑料的,笔杆都裂了,用胶布缠了好几圈,缠得像个木乃伊。


    他吸了口气,开始填。


    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第2章与差佬斗嘴(第2/2页)


    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籍贯……


    写到出生日期时他顿了顿。


    ——1955年3月18日。


    跟他前世生日一样。


    这算哪门子巧合?


    重生过来后,他还是没想明白这事儿。


    前世他是个大学讲师,专门研究香港社会文化史。


    熬夜赶论文时眼前一黑,再睁眼就在大鹏湾的海水里扑腾了。


    海水咸涩,灌进口鼻的滋味,他现在还记得。


    ——比食堂的汤还咸。


    写到“抵港方式”时,他犹豫了一下。


    工工整整写了四个字:“循合法途径”。


    “合法途径?”


    陈警察一把拿过表格,笑了,笑声里满是嘲弄。


    “年轻人,游水过来叫合法?你当香港法律是游乐场啊?想怎么玩就怎么玩?”


    他转头对旁边同事喊,“阿强,过来看看,这有个讲游水合法的!”


    周围排队的人都看过来。


    一个老伯小声嘀咕:“陈叔又刁难后生仔了,上次有个姑娘被他问哭了。”


    赵鑫挺了挺腰。


    ——二十岁的身体,做这动作还挺自然,腰杆笔直。


    他用尽量平静但足够清楚的语气说:


    “阿sir,根据香港现行法律,1974年11月实施的‘抵垒政策’规定,内地居民如果能成功进入市区并联系上亲友,可以登记领取身份证。我现在人在九龙市区,符合政策要求。”


    空气突然安静了。


    陈警察的茶杯,停在半空。


    旁边一个填表的妇人笔掉在地上,“啪嗒”一声,在寂静中格外清脆。


    连远处正在训斥小偷的警察,都转过头来。


    ——那警察看起来不到三十岁,肩章是最低级的,但眼睛挺亮。


    此刻正饶有兴趣地往这边瞧,嘴角还带着笑。


    “你说什么话?”


    陈警察眯起眼,身体前倾。


    隔着柜台,赵鑫都能闻到他身上的烟味、汗味,还有一股。


    ……痔疮膏的味道?


    看来门口那位警官的情报属实。


    “我说,根据1974年公布的《入境(修改)条例》,第5条第2款,”


    赵鑫语速平缓,像在背课文。


    ——事实上他前世为了写论文,真把这些条文当课文背过。


    那时候他室友,还笑他背这个不如背菜谱。


    “‘任何中国籍人士,如能进入香港市区,并获香港居民担保,可向人民入境事务处登记申请身份证’。条款只规定了‘进入地点’,没说‘进入方式’。”


    他顿了顿,看着陈警察渐渐睁大的眼睛,又补了句:


    “需要我背条例编号吗?是第177章第5条。如果阿sir需要,我还能背出1971年原始版本和历次修订的内容。1972年那次修订主要改动了第三项细则,增加了对担保人资格的审查条款;1973年又补充了……”


    “停停停!”


    陈警察举起手,表情像是生吞了个鸡蛋,“你……你怎么知道这些?”


    他放下茶杯,茶水溅出来几滴。


    在表格上晕开一团湿印子,正好盖住了“籍贯”两个字。


    1975年的香港,能背出法律条文的普通市民,比会飞的猪还稀有。


    更别说一个,刚游水过来的二十岁“北仔”。


    这就像幼儿园小朋友,突然解出高等数学题一样离谱。


    ——不,比那还离谱,至少高数题还有标准答案。


    法律条文背错一个字,意思可能就全变了。


    “我读过书,记性好。”


    赵鑫简短回答,心里想的却是:


    前世为了研究香港文化政策,我把相关法律翻了个底朝天,连立法会吵架记录都看过。


    那些泛黄的档案纸、蝇头小字的脚注、律师们唇枪舌剑的辩论。


    ——现在都成了他在这陌生时代,安身立命的资本。


    早知道会重生,他应该多背点彩票号码。


    陈警察盯着他看了足足十秒,然后猛地拉开抽屉。


    ——“哐当”一声,抽屉撞在柜台上,震得那杯茶又跳了跳。


    他翻出一本厚厚的《香港法例汇编》,书脊都裂了,书页边缘卷起毛边,一看就是经常被翻查。


    哗啦啦翻到某一页,手指划过条文。


    眼睛越瞪越大,最后瞪得像铜铃。


    一字不差。


    连标点符号都一样。


    “你是……你是律师?”


    陈警察声音干巴巴的,像是三天没喝水,“还是律政司有人?你爸是法官?你妈是立法局的?”


    “都不是。我就是个想合法留在香港的普通人。”


    赵鑫语气诚恳,甚至带了点二十岁该有的腼腆。


    ——这是他按照前世教书时,面对难缠学生练出来的演技,屡试不爽。


    “阿sir,我按规矩填表,也符合政策。如果可以的话,我想今天办完。我保证做个守法市民,不偷不抢不随地吐痰。”


    周围响起嗡嗡的议论声。


    抱孩子的妇人,小声对旁边人说:“这个后生仔不简单,看着斯斯文文,讲话好有底气。你看陈叔那表情,笑死我了。”


    排队的青年凑近同伴:“喂,记下来记下来,下次我也这么跟警察讲!背法律条文!这招厉害啊!”


    另一个青年皱眉:“可我们又不识字,怎么背?”


    “那你不会学吗?蠢!”


    陈警察脸上,红一阵白一阵,最后变成了猪肝色。


    他显然不习惯,被一个二十岁的“北仔”在专业领域碾压。


    但众目睽睽之下,又不好发作。


    最后他合上法典,那动作重得像在拍惊堂木。


    干咳一声,试图找回威严:


    “就算……就算条文是这样,你也需要有香港居民担保。政策说的是‘获香港居民担保’,你有人担保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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