斗破苍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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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四十章 法不容覆

    罗翔的律所内一片寂静,只有纸张翻动的声音。张悍坐在对面,将师父全俊熙最敏感、最核心的过往,一字一句、毫无遮掩地讲了出来。他没有回避,没有美化,更没有替师父开脱——因为事实,本就该交给法律评判。


    “我师父当年,确实在放贷公司担任过放贷部经理。当年一桩借贷纠纷,导致一名女大学生和她父母一家三口身亡,这件事是真的,罪责是真的,后果也是真的。”张悍声音低沉,却坦荡磊落,“法院因此判他十八年有期徒刑,他一天没减,一天没逃,完完整整服刑,直到刑满释放。”


    “他认罪,服法,赎罪,用十八年青春抵了当年的错。”


    罗翔指尖一顿,抬眼看向张悍,眼神里没有半分鄙夷,只有法理的冷静。他早已调阅了当年的刑事判决书,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量刑合法。全俊熙当年的罪责,法律已经给出过最终答案,也已经执行完毕。


    这是全俊熙一生最沉重的烙印,也是反派势力最想利用的致命弱点。


    罗翔缓缓开口,语气理性到极致,也沉重到极致:


    “我先说清楚法律底线——**一罪不二罚,刑罚已执行,不得重复评价,更不得再次处罚。**这是现代刑法最根本的原则,是法治的地基。”


    他拿起那份泛黄的18年生效判决书,放在桌面正中,声音清晰、稳定、不容置疑:


    “全俊熙当年的行为,构成犯罪,事实成立,判18年,合法合理。他服刑完毕,意味着他已经为自己的过错,付出了法律要求的全部代价。从释放那天起,在法律上,他就是无前科加重评价资格的人,是被国家刑罚机制彻底清零、重新回归社会的人。”


    “法律不允许翻旧账,不允许秋后算账,不允许把已经还清的罪,再拿出来判第二次。


    这不是保护全俊熙,这是保护法治本身。”


    说到这里,罗翔的理性外壳之下,第一次透出压抑不住的愤怒。那是一种看见法律被公然践踏、法理被肆意扭曲的愤怒,冷静、克制,却锋利如刀。


    “但我看完这次青城案的判决,我感到心寒,甚至感到恶心。”


    罗翔的声音不高,却字字砸在桌面上。


    “原审法院,把一段已经服刑18年、早已执行完毕、依法不得再提的旧罪,拿出来作为本次从重处罚、判处20年重刑的核心理由。他们公开写进判决书:被告人有严重犯罪前科,主观恶性极大,人身危险性高,应从重处罚。”


    “这是什么?


    这不是司法。


    这是明目张胆的违法。


    是对刑法基本原则的践踏。


    是把已经赎清的罪,再判一遍。”


    罗翔往前微微倾身,法理如炬,层层戳破冤案的本质:


    “第一,旧罪已执行18年,刑罚履行完毕,法律责任终结。任何机关、任何人,都不能再以此为由,对他进行第二次惩罚。这是《刑法》《刑事诉讼法》写死的红线。”


    “第二,青城案的罪名是非法改变土地用途、破坏生态,与当年放贷犯罪属于完全不同的事实、不同的行为、不同的主观,两案之间没有任何关联性。用旧案重评加刑,于法无据,于理不通。”


    “第三,全俊熙出狱后,终南山修行,重建青城,不收香火,不敛钱财,拒绝资本商业化,守清贫,守正道,用十几年行动证明悔改。可判决视而不见,只抓着18年前的旧账不放,这不是客观裁判,是蓄意定罪、刻意重判。”


    “第四,他们之所以敢这么做,就是吃准了民众不知道‘一罪不二罚’的法理,吃准了舆论会被‘三条人命’‘放贷经理’的标签煽动,吃准了没人敢站出来,说一句——他已经服过刑了,不能再罚了。”


    罗翔停下话语,办公室里静得可怕。


    他的愤怒,不是情绪,而是对法治被玷污的痛心。


    “我再讲得直白一点。


    全俊熙当年害死一家三口,是真的,他也坐了18年牢,已经还清了。


    法律不允许一个人为同一个错误,先坐18年,再坐20年,一共38年。


    这不是惩罚,这是报复。


    这不是司法,这是构陷。”


    张悍坐在对面,浑身颤抖,眼眶通红。


    这么多年,所有人都在骂师父当年的错,却没有一个人说一句:他已经受过罚了。


    只有罗翔,把最公正、最法治、最底线的那句话,清清楚楚讲了出来。


    罗翔深吸一口气,压下所有情绪,重新回到最冷静、最专业的状态。他拿起笔,在再审申诉材料上写下最关键的一行字:


    “原审判决将已执行完毕18年的旧罪重复评价、加重量刑,严重违反刑法‘一罪不二罚’原则,属于适用法律根本性错误,依法必须撤销。”


    “我现在明确告诉你。”罗翔看向张悍,语气斩钉截铁,


    “全俊熙当年有罪,已服刑18年,账已清。


    青城案里,他未批先建有错,但罪不至刑,更不该判20年。


    重复处罚,就是违法;


    违法判决,必须推翻。”


    “五年前,我救他,是因为他被诬告;


    五年后,我救他,是因为法律不能被当成报复的工具。


    法治的底线,不能被这群人踩在脚下。”


    他站起身,目光坚定如铁:


    “我会立刻把‘旧罪重复评价、违反一罪不二罚’作为第一突破口,提交省高院。这一条,是致命漏洞,是程序死穴,只要高院认法,就必须启动再审。”


    “他们用18年前的旧账杀人,


    我就用刑法的底线,把这条命救回来。”


    当天下午,罗翔正式递交《再审申请书》。


    厚厚卷宗里,最刺眼、最有力、最无法反驳的,就是那一行:


    刑罚已执行完毕,不得重复评价,不得再次处罚。


    消息传出,青城天下道馆的新管理者、资本方、崇元寺、清云观的人,瞬间脸色煞白。


    他们最得意、最稳、最不敢翻的“铁证”——


    全俊熙的“前科”——


    在罗翔手里,变成了原审判决违法的铁证。


    高墙之内,第三模范监狱。


    张悍隔着探视玻璃,把罗翔的话原原本本带给全俊熙。


    全俊熙静静听着,许久没有说话。


    阳光落在他脸上,平静、释然、坦荡。


    他当年做错事,认,服刑,赎罪,不怨不悔。


    可他不能接受,用同一个过错,关他一生。


    “罗律师懂法。”全俊熙轻轻开口,


    “我坐过18年,那是我应得的。


    后面这20年,是他们强加的。


    法律会还给我公道。”


    玻璃两侧,师徒相望,眼中再无迷茫。


    法不容覆,理不可欺。


    一罪不二罚,是底线,是天理,也是正义。


    而那些把法律当武器、把旧罪当刀子的人,


    很快就会知道:


    真正的法治,从来不是用来报复的,


    而是用来守护最后一条底线的——


    犯过的错,受过的罚,一笔一清,不可再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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